即将迎来重磅新规,消费金融行业或许面临洗牌。

  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最早由原银监会2009年颁布实施,2013年经历过一次修订。如今,10年之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再次迎来修订,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优化准入政策、突出业务分级监管、加强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并拿掉了“试点”二字。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均发生显著变化,现行办法已无法满足消费金融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征求意见稿》结合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与现行监管法规衔接。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在准入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对主要出资人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标准,同时最低持股比例要求从30%提高至50%,此外,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也从3亿元提高至10亿元。这也意味着,未来消费金融牌照的获取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若从主要出资人的持股比例看,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目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足50%的共有15家,占比接近一半。若从注册资本来看,共有1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10亿元。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修订稿正式落地后,消费金融行业有望迎来洗牌。“现在还是在征求意见阶段,具体变化还得等新规正式发布。”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意见反馈距离截止日期还有一定时间,不排除会有一些条款面临修改,但从整体来看,消费金融行业准入门槛的提高是大势所趋,未来消金公司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资质都会发生变化。

  准入门槛提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0%

  消费金融已是金融机构的兵家必争之地。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3)》显示,截至2022年末,消费金融公司服务客户人数达到3.38亿人次,同比增长18.4%,资产规模及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844亿元和8349亿元,同比增长均为17.5%。

  不过,想要拿到消费金融牌照并非易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高了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标准,具体来看,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从此前的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对此表示,提高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从近年监管实践来看,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意愿,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相对分散而出现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问题。

  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目前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足50%的共有15家,占比接近一半,银行系消金公司超过一半,共有9家。

  天眼查显示,杭银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杭州银行持股比例较为接近50%,为42.95%。中银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中国银行持股比例为42.80%,锦程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成都银行持股比例为38.86%,北银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北京银行持股比例为35.29%,湖北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湖北银行持股比例为31.91%。

  非银行系消金公司中,马上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重庆百货持股比例为33.09%,海尔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海尔集团持股比例30%,平安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中国平安持股比例为30%。

  除提高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外,《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也提高了要求。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而此前为3亿元。

  王蓬博对记者分析称,这主要是为了增强消费金融公司风控能力,避免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出现。

  从目前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排名来看,首尾之间差距较大。排名第一的蚂蚁消费金融注册资本达到185亿元,今年10月,监管部门核准蚂蚁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从185亿元增加至230亿元。而排名最后的盛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为3亿元,刚刚满足当时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自2016年成立以来其注册资本一直未发生变化。

  另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当前注册资本不到10亿元的持牌消金公司共有10家,分别是北银消费金融、中信消费金融、幸福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唯品富邦消费金融、蒙商消费金融、盛银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

  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最近一年营收需达600亿元

  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本身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来看,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出资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从不低于600亿元提升至不低于5000亿元;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从不低于300亿元提升至不低于600亿元,净资产从不低于总资产的30%提升至40%,财务状况从连续2个会计年度盈利提升至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

  这意味着,一旦新规落地,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可能需要变更股权。

  以马上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重庆百货来看,若重庆百货未来增资,成为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主要出资人,但按新规,其最近1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需不低于600亿元。2021年、2022年,重庆百货实现营收分别为211.36亿元、183.04亿元,远低于新规要求的标准。

  近年来,商业银行加速零售业务转型,消费金融业务成为零售业务增收创利的重要引擎。从目前31家消费金融公司来看,商业银行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共有22家,其中,国有行3家,股份行3家,城商行16家。农商行方面,重庆农商银行作为第二大股东参股了小米消费金融。

  2021年以来,为规范金融市场健康良性发展,监管部门基于审慎态度,收紧了消费金融牌照审批。2021年至今,监管部门仅于2022年9月批复建信消费金融的筹建,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则是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获取牌照。

  2023年6月,建信消费金融正式开业,注册资本为72亿元,其中,建设银行出资60亿元,持股比例为83.33%,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分别出资8亿元、4亿元,持股比例为11.11%、5.56%。这意味着,建信消费金融的设立符合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时代周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富滇银行、甘肃银行、苏农银行、江阴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兰州银行等多家地方中小银行都有过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计划,不过,截至今年6月末,这些银行总资产距离5000亿元的门槛均有一定距离。

  此外,据Wind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资产规模在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为53家。若以2023年9月末资产规模看,5685亿元的齐鲁银行符合申请要求,而紧随其后的兰州银行为4588亿元,就不符合申请要求。这或许意味着,目前中小银行想要作为主要出资人入局消费金融的希望较为渺茫。

  拟增加多个监管指标,需按期披露年报

  在监管指标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消金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不低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的最低监管要求。此外,同业拆入余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100%;杠杆率不得低于4%。记者注意到,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杠杆率为拟对消费金融公司增加的监管指标。

  在王蓬博看来,这将严格限制消费金融公司盲目扩张,预计很快会有增资潮出现。

  事实上,今年以来已有三家消费金融公司“未雨绸缪”进行增资扩股,分别为蚂蚁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最近一家获批增资的是苏银凯基消费金融,1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批复显示,同意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26亿元变更为42亿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首次提出了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年度信息披露制度,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渠道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基本信息、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信息、公司治理信息、重大事项信息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相关信息。

  王蓬博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整体来看,此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相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更加全面和完善,补充了此前已经发布过的一系列监管条件,形成了更为适配现行监管需求和产品的监管模式,对于保障消费金融行业未来的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如果正式出台,将使制度办法更加与时俱进,更加适合形势发展变化,进而推动消费金融公司发挥贴近市场、灵活高效等积极作用,做好普惠金融、数字金融两篇大文章,在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中贡献力量。